2008年10月11日 星期六

數碼媒體營銷的結構模式:

_ 經營結構
Weill與Vital(2001)發展一架構以評估電子化企業創新方案之可行性。根據其方法,有以下八個基本的電子化企業模式:
直接行銷
中間商
內容提供者
完整服務提供者
共用基礎設施
價值網整合者
虛擬社群
服務整合者
例如:Amazon.com經模式結合直銷、中間商、虛擬企業及內容提供者。

_ 經營過程
完整的數碼媒體營銷是一個以:互聯網為依託,以網際技術和電腦技術為基礎,以交易雙方為主體,以銀行支持和結算為手段,以客戶數據庫為依據,的面向21世紀的全新商業模式,是由許多系統角色構成的一個大系統,是傳遞營銷信息,溝通企業與企業、企業與客戶之間需求的資訊化過程(如下圖:數碼媒體營銷資訊化過程)。



電子商務可涵蓋的商務活動包括網上采購、網上銷售、網上營銷、網上協同設計製造、網上客戶服務、網上宣傳、網上調查等。參與數碼媒體營銷的實體有:客戶、企業、銀行、認証中心和政府機構等。


_ 收益模式
數碼媒體營銷模式產生的收益,以維繫生存的經營方法是:出現在公司的[價值鏈]中,一透過哪些活動可使公司銷售之產品或服務增加其價值。價值鏈是一組織在生產過程之不同階段執行一系列增加價值的活動,以達成其目標,例如:獲利。其收主要益模式包括:銷售、交易費用、訂閱費、廣告費、結盟費、和其他收入來源。

_ 價值主張
數碼媒體營銷的價值主張包括:應用經營模式所獲得之利益,其中包括無形、非量化之利益。據Amit與Zott(2001)提出電子化企業所建立之四組價主張:搜尋及交易的成本效率、互補性、鎖住、新奇性。

_ 典型例子 
• 集體棌購  • 電子招標系統 • 線上拍賣
• 自行定價 • 產品及服務客製化 • 尋找最佳價格
• 電子市集與交易 • 聯盟行銷 • 資訊經紀商
• 病毒行銷 • 交換 • 社交網路、社群與部落格
• 大幅折扣 • 會員制 • 價值鏈整合
• 製造商直銷 • 價值鏈服務提供者 • 協商談判
• 供應鏈改善者 • 線上直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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